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
龙潭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
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潭区发改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龙发改请〔2022〕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龙潭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建设方案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 (项目代码:2206-220200-04-01-918689)。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龙潭区土城子小区、汉阳街 9号楼综合小区、葡萄园小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3个小区,涉及847户,11栋楼,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防水拆除重做,平台栏杆、外墙涂料、楼梯间墙面、顶棚粉刷,挑檐、女儿墙 、雨棚、外墙外保温、散水、室外台阶维修,以及更换单元门 、对讲门系统、破损配电导线等。
五、建设期限
2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80.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25.91万元,安装工程费99.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6.04万元,基本预备费139.5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依据职责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此文主动公开)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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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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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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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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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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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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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6月13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