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隔离方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隔离方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城建管请〔2022〕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隔离方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吉凯评字〔2022〕20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隔离方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2〕23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高新区疫情防控隔离方舱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5-220200-04-01-258654)。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88653.14平方米,其中,高新南区新建建筑面积149394.84平方米,建设49栋建筑,设置隔离间5988间、工作人员宿舍589间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高新北区改造既有建筑面积39258.3平方米,设置2580张床位,调整5栋二层建筑室内病房、隔离方舱功能,同时改造室内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成品箱式房,设计使用年限5年;原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等级框架三级、钢结构四级,耐火等级二级;PE给水管,DN300污水管;电散热器采暖;一、二、三级负荷,10kV供电,300kW室外箱式柴油发电机。
四、建设地点
吉林市高新区环山街与深圳街交汇处及高新北区创新一路北侧,高压走廊以东、吉长北线以南。
五、建设期限
10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6084.0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3235.95万元,设备购置费17465.50万元,安装工程费18626.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56.84万元,基本预备费8598.8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设,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