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C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满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送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C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吉丰政请〔20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推进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项目建设,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及人民群众健康。参评专家认为可研报告章节齐全符合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同意通过评估。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C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C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204-220200-04-05-318019)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
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用地,东至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A地块及阿什村,西至石井沟街,南至北苑路,北至石井沟村六社。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采用“原地异位热脱附+换土法+水泥窑协同处置联合法”工艺,修复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C地块面积352145平方米,深度范围0-5米。处理场地范围内全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复合污染物等,抽提处理受污染地下水57852.45立方米。项目完成后,56660平方米达到(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五、建设期限
3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174.6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6535.28万元、安装工程费983.73万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491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35.14万元,基本预备费2901.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承担。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依据职责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我委不再审批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办事处要办结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及其他各项相关手续,对污染现状证据进行有效保存,报请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对项目审核同意后再开工建设。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