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2-00746 |
分 类: | 收费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雾凇岛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收管发〔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2-00746 | 分 类: | 收费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雾凇岛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收管发〔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雾凇岛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市发改收管发〔2022〕2号
吉林雾凇岛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1〕677号)文件精神,依据《吉林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经研究,决定放开雾凇岛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由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门票价格。门票价格放开后,《吉林市物价局关于雾凇岛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市价发〔2016〕75号)继续执行。你公司应在游客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设置告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广大游客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此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吉林市物价局关于雾凇岛景区门票试行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市价发〔2016〕74号)同时废止。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