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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0465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吉林市西部区域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0465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吉林市西部区域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吉林市
  西部区域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
  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西部区域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2〕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14年7月21日取得省发改委《关于吉林市西部区域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4〕347 号),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部分路段未能开工建设,造成中央预算内资金沉淀。为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解决中央预算内资金沉淀问题,此次拟将无法继续实施的欢喜岭街、秀水街(长春西路-规划路)2条道路调整出去,将沙虎路(沙田街-越山路)、晓光路(沙田街-越山路)、爱民路(长春路-西宁路)3条道路调整进来,导致建设方案和规模发生较大变化,原可研批复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调整版)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调整后的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根据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调整内容工程量”的核定意见(阶咨审字〔2021〕13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市西部区域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201-220200-04-01-964889。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调整后建设道路7条,道路总长5045.92米,其中,吉兴路、沙田街、秀水街、黄旗屯街已实施;新调整进来的爱民路(西宁路-长春路)长616.125米,宽15米;晓光路(沙田街-越山路)长613.483米,宽15米;沙虎路(沙田街-越山路)长543.61米,宽15米;敷设雨水管线6694.31米,污水管线5417.83米,新建路灯242套,箱式变压器4套,桥梁1座,盖板暗渠1座,圆管涵1处,以及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排迁、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三、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变更为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四、项目建设期
  建设期调整为2022年3月-2022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10945.1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186.70万元,设备购置费40.00万元,安装工程费290.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33.23万元,基本预备费995.0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六、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再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原可研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原沙虎路(沙田街-越山路)调整可研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61号)、晓光路(沙田街-越山路)调整可研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62号)、爱民路(西宁路-长春路)可研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44号)废止,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