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9992 |
分 类: | 服务业发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6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服办发〔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9992 | 分 类: | 服务业发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6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服办发〔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关于印发《吉林市服务业
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服办发〔2021〕3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集聚区提档升级,提升集聚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吉林市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12月9日
吉林市服务业集聚区
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提升集聚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资源整合、产业集聚、服务共享、辐射带动”的总体要求,以集约化、规模化和特色化为导向,以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成为路径,使集聚区经济总量规模持续扩大、集聚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平台加快完善、吸纳就业快速提升、辐射效应进一步显现,逐步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集聚区发展体系,为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建设模式先进、业态新颖、功能完善、上下游衔接配套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022年,集聚区总数达到12个,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入驻企业500户,吸纳就业1.8万人。
2023年,集聚区总数达到13个,营业收入达到55亿元,入驻企业550户,吸纳就业2万人。
2024年,集聚区总数达到14个,营业收入达到60亿元,入驻企业600户,吸纳就业2.2万人。
二、空间布局
通过“市—县区—集聚区”联动的规划体系引领,合理布局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充分突出各县区重点发展方向,依托主体功能区划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化服务业区域分工,整合区域服务资源和发展要素,按照“一核引领、双轮驱动、三带提升、五县协同”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格局,建设一批科技创业、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综合生产性服务、休闲旅游、大健康养生、特色产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金融商务会展、综合保税区等具有区域特色品牌效应的服务集聚区。
三、发展重点
(一)现代物流园。发挥博宇医药物流集散中心、棋盘化工物流集聚区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建设吉林商贸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的契机,统筹推进集运输、仓储、分拣包装、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物流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吉林市特色的现代物流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单独列出)
(二)商务综合服务区。发挥东市场、河南街、天津街等重点街区示范带动作用,统筹建设以核心商圈、商街、步行街、商贸综合体和国际商贸城为载体的现代商贸集聚区,培育发展以商务楼宇、展示中心等为载体的商务服务集聚区,形成特色商贸商务综合服务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文化创意园。发挥筑石创业集聚区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我市文化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支持和推动影视媒体传播、艺术展示交易、动漫游戏制作、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休闲旅游等行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服务园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科技创业园。加强域内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发挥科教研学用优势,统筹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软件设计等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特色科技创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电子商务产业园。发挥百业电商经济产业园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功能,培育发展跨境电商聚集区,鼓励建设特色电子商务园,吸引知名电商、网商、快递服务集成商集聚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园区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服务外包基地。发挥吉林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整合相关产业资源,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建设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产品交易市场。发挥东北亚农产品交易集聚区、现代日用消费品交易集聚区、众安居建材交易市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工业品、农产品生产集散地和区域交通枢纽优势,分类推进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农产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培育打造一批集商品集散、批发零售、交易展销、信息和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平台型专业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休闲旅游服务集聚区。发挥神农民俗文化特色旅游集聚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区位旅游资源优势,统筹推进一批国际旅游区、旅游服务集聚区建设,形成产品丰富、特色鲜明的休闲旅游服务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九)综合性生产服务集聚区。发挥吉林高新区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业集聚区、磐石陆港综合性生产服务集聚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综合服务区位优势,统筹推进一批综合性生产服务集聚区建设,形成特色综合性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主要举措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统筹推动集聚区提档升级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推动本行业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各县区要抓好服务业集聚区相关工作落实,逐步形成“市—县区—集聚区”联动管理的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引领。市发改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吉林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本地区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指导各集聚区编制完善园区具体建设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编制本区域发展规划,形成“市—县区—集聚区”联动的规划引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三)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市直相关部门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集聚区发展形态和产业特色,做优做强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力争到2023年,每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都具备完善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机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引导,构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政产学研用创一体化平台,为集聚区发展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集聚区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集聚区市政设施、信息网络、节能环保以及给排水、供电等综合配套设施,加强较大规模服务业集聚区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满足集聚区发展需要和入驻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创建集聚示范区。筛选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示范性好的服务业示范区,纳入省级集聚区重点推进库,在省级一次性奖补的基础上,持续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创建集聚区品牌。做好集聚区入区企业和建设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清理不符合产业规划的入区企业和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六)推动做大主导产业。市直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区根据自身产业基础,综合考虑产业政策、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潜力、区位优势等因素,选择1-3个产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加快推动关联企业、重大项目、优势资源在集聚区内集中,增进产业链耦合深度,打造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和虹吸效应的资源、信息、要素集聚中心。创建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集聚区品牌,进一步发挥集聚区促进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七)推进集聚区融合发展。发挥集聚区示范引领作用,依托老工业基地和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优势,进一步加强与现代农业、制造业的融合互动;突出发挥我市在“四六四五”产业布局和“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区域优势,进一步推进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融合互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注重市场化运作,鼓励各级政府(派出机构或下辖平台公司)与各类社会资本联合开发,参与集聚区的建设发展和后期的运营管理,发挥政府高效的组织协调能力,利用社会资本方经营管理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集聚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九)建立运行监测平台。将已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纳入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对集聚区建设的推进情况、政策制定与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配套、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跟进,加强对集聚区的统一管理,尽快建立起强有力的决策协调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大服务业集聚区考核力度,把集聚区的发展纳入服务业年度目标的考核范围。定期组织对集聚区的企业情况、投入、产值、税收、就业以及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等指标进行评估,淘汰不合格的集聚区,及时将具备条件的集聚区申报纳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确保集聚区的先进性、引领性和带动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工作专班,由市发改委分管领导担任专班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相关市直单位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县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推动作用,协调解决制约本领域发展瓶颈问题,确保抓出成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二)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级政策、资金给予集聚区发展支持,对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争取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对评估考核排名靠前的集聚区,争取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集聚区统计工作。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等单位,按照集聚区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加大对集聚区管理机构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集聚区管理机构依法建立统计监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统计监测工作,定期上报相关统计监测数据,加强对集聚区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健全集聚区信息发布制度,注重加强对集聚区发展理念、工作经验、改革举措、研究与建设成果、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推介,主动邀请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记者进行报道,积极通过微博、微信、视频平台等多种新媒介进行网络传播,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集聚区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作有关要求,为统筹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结合部门责任分工,成立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张立新 市发改委 副主任
成 员:刘 慧 市发改委 服务业发展处处长
徐海鸥 市委宣传部 文化产业发展处处长
张振洋 市科技局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
吴 弢 市工信局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处处长
张晓东 市财政局 粮贸处处长
荆喜东 市交通局 运输服务处处长
韩文信 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
邹全发 市商务局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处长
运 宇 市文广旅局 产业发展处处长
苏秀兰 市统计局 核算处处长
各县(市)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