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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8417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培训中心 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1〕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8417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标      题: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培训中心 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1〕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培训中心
  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退役军人请〔2021〕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为军休干部开展学习培训、丰富文化生活创造条件。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项目代码:2106-220200-04-01-261559)。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四川路,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4层综合楼1栋,占地面积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3.56平方米,功能设置为学习室、会议室、活动室和阅览室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等设施。
  五、建设期限
  1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99.1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99.63万元,安装工程费2.82万元,设备购置费4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2.69万元,基本预备费36.97万元。资金来源为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拨的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