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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821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中心医院提升医疗综合救治 能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1〕12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821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中心医院提升医疗综合救治 能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1〕12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调整吉林市中心医院提升医疗综合救治
  能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调整吉林市中心医院提升医疗综合救治能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卫请〔2021〕83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20年8月14日由我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0〕148号,项目代码2020-220204-84-01-012022)。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因医院医疗救治需求调整变化,设备购置种类、数量及总投资均发生变化,依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吉凯评字〔2021〕418号),经研究,同意调整吉林市中心医院提升医疗综合救治能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的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购置医疗设备46台(套),主要包括胸腔镜系统、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胃镜)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5047.5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54.73万元(含医疗设备购置费4350.50 万元),基本预备费356.38万元。建设期利息236.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三、项目建设期
  17个月。
  四、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五、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该项目为单纯设备购置,根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明确的“可以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有关要求,不再批复初步设计。请吉林市中心医院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其他审批部门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原可研批复(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0〕148号)同时废止。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