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科松花湖度假区小流域治理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报批万科松花湖度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环函〔2021〕1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万科松花湖度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吉轻工评字〔2021〕74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关于万科松花湖度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0〕15号,项目代码:2101-220200-04-01-716177)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河道左右护岸17891米,仰斜式浆砌石护岸;河道清淤总长8847米;跨河桥、涵恢复各1座;下河台阶38处,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二、技术指标
工程等别Ⅴ等,护岸工程设计使用年限30年,洪水重现期10年;浆砌石、钢筋混凝土U型结构、石笼网箱护岸;U型断面底板和侧壁加厚桥台,浆砌石结构台阶。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
四、项目建设期
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3514.72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10769.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3.99万元,基本预备费1001.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
六、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后续请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并严格落实以下有关要求:
(一)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