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化第九中学校综合楼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教育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化第九中学校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教请〔2021〕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化第九中学校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报告》(琼咨吉综JL21-0054)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化第九中学校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1〕37号,项目代码:2020-220203-83-01-010751)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1栋综合楼,占地面积1424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敷设供热管线342米、室外给水管线145米、污水管线130米、雨水管线220米,以及配套建设道路、电力、燃气、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技术指标
框架结构,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一级、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丙级,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PE给水管,PE燃气管,无缝钢管供热,DN300钢筋混凝土Ⅱ级室外雨污水管;沥青混凝土场区道路总厚度51厘米,人行道总厚度32厘米;二、三级负荷,LED灯,吸顶安装。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龙潭区铁东街大同路28号(吉化第九中学校院内)。
四、项目建设期
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26.85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1449.50万元,安装工程费593.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3.13万元,基本预备费110.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及教育费附加,以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后续请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并严格落实以下有关要求:
(一)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吉化第九中学校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