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2021年主次街道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2021年主次街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1〕1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1〕414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该项目列入2021年城建重点工程计划,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有利于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市影响力。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建设吉林市2021年主次街道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106-220200-04-01-330476),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二、建设地点
吉林市西安路、林苑路、长江街、厦门街、徐州西路、湘潭街、遵义路。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维修改造道路7条,维修改造总长度6600.53米,改建沥青路面总面积59103平方米,翻建人行道总面积36214平方米,新建污水管线185米、雨水管线287米,以及改造绿化、路缘石、公交站桩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4321.23万元,其中,工程费3639.9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61.24万元,基本预备费320.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
24个月。
六、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请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批复意见,并执行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据此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我委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