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529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 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6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529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 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6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
  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昌邑区发改局:
  报来《关于申请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昌发改字〔2021〕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吉凯评字〔2021〕248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市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213号,项目代码:2020-220202-48-01-017305)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16个老旧小区,共121栋楼,涉及9842户,总占地面积59.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9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翻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14017.1平方米,翻建沥青停车场28236.5平方米,方砖人行道119067.4平方米, 罩面面积2267.7平方米;敷设排水管线37328米,给水管线10830米,供热管线25071米,燃气聚乙烯管线1151米、钢管21.3米;安装路灯535盏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二、技术指标
  道路等级小区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20 公里/小时,设计使用年限10 年,交通荷载等级轻交通,设计荷载BZZ-100;翻建路面总厚度50厘米,人行道及广场透水铺装总厚度41厘米;聚乙烯PE100给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PVC-U污水出户管,DN50-DN300Ⅱ型耐热聚乙烯(PE-RTII)管材,聚乙烯燃气管;庭院LED灯,功率30W,金属锥形钢管灯杆,高3.5米,间距20-25米。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西街坊及望江楼小区、武警小区及附近单体楼加铁北新区独栋楼、碧桂园小区、辽东电业小区、汇通名苑、胜昌小区及24号楼、莲锦小区、辽东二区4#-8#楼、世纪新村、辽东三区、西山造纸厂小区、鸡房子小区、都豪家园、上海路东区及瑞丰大厦及保定路商住楼、铁合金中兴小区、机场住宅小区。
  四、项目法人单位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工期
  2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671.30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工程费14568.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09.00万元,基本预备费739.8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
  七、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后续请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并严格落实以下有关要求:
  (一)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