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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4465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4465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7日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
  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龙潭区发改局:
  报来《关于报送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龙发改请〔2021〕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琼咨吉综JL21-0022)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218号,项目代码2020-220203-49-01-017333)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望江小区、龙东鹏程小区、海军楼小区及零散楼、龙华小区、龙江小区、环球小区、南宁市场小区、公园小区、新工新义小区、承德小区、江滨小区11个小区,改造沥青道路面积44781.5平方米,透水砖铺装面积45009.6平方米,改造植草砖停车位面积1203.15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19597.75平方米,改造供水主管线16240米、污水主管线8993米、雨水主管线6245米,敷设燃气管线566米,改造供热管线9705米,庭院灯318套,监控摄像头203套以及围栏、大门、健身器材等配套基础设施。
  二、技术指标
  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20Km/h,路面荷载BZZ-100,设计使用年限10年;沥青路面总厚度60厘米,人行铺装路面总厚度39厘米和51厘米,花岗岩铺装总厚度38厘米;室外PE100、SDR11给水管DN50,雨污水钢筋混凝土管DN300-DN500;PE燃气管,直埋敷设;PE-RTⅡ型耐热聚乙烯管和无缝钢管供热管线;金属锥形钢管灯杆,高3.5米,单侧布置,间距20-25米,LED光源,功率30W。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龙潭区。
  四、项目法人单位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期限
  1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269.81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3327.37万元,安装工程费2828.12万元,设备购置费74.10万元,其他费694.04万元,预备费346.1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七、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后续请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并严格落实以下有关要求:
  (一)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