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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3668
分  类: 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泽信吉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二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5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3668 分  类: 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泽信吉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二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5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关于吉林市泽信吉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二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丰满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市泽信吉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二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丰发改字〔2021〕18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211-70-03-016729)总投资5.5亿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2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9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13栋建筑物,其中,15层住宅9栋、1层商业网点2栋、2层商业网点1栋、门卫1栋,并建设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消防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总居住户数为570户,居住人口约1710人。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二”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吉轻工评字〔2021〕4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238.73吨标准煤(当量值)/3687.5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782.73万千瓦时、热力30027.57吉焦、天然气20.77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