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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1944
分    类: 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1944 分    类: 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关于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高新区经发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高经能字〔2021〕1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272-22-03-004822)总投资1.2亿元,项目占地面积22560平方米,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主要新建1条废纸制浆生产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82台套,总装机容量1925千瓦,配套建设库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池和办公楼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包装纸5万吨。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白城咨询能评字〔2021〕JLN03-06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649.76吨标准煤(当量值)/6359.95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923.93万千瓦时、蒸汽(0.8兆帕)3.5万吨、天然气0.37万标准立方米、柴油139.77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