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1808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2021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东山龙丰铁路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3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17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1808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2021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东山龙丰铁路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3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17日 |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2021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东山龙丰铁路区域)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省吉林市2021年第一批 棚户区改造(东山龙丰铁路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1〕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2021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东山龙丰铁路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琼咨吉综JL21-0008)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2021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东山龙丰铁路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217号)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公共建筑合计建筑面积317平方米,其中给水泵房建筑面积110平方米,换热站建筑面积207平方米;道路及小区硬覆盖铺装30838.47平方米,绿化草坪6420平方米;敷设给水管线188米、雨水管线1786米、污水管线1764米、供热管线3104米、通信光纤光缆3800米、供电电缆13015米、中压燃气管线167米、低压燃气管线978米;设置环网柜1台、变压器8台及小区庭院灯60盏、草坪灯具80盏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二、技术指标
换热站、给水泵房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室内PP-R给水管,室外供水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Ⅱ级DN300-DN400污水管及DN300-DN600雨水管;供热一次网预制保温管(螺旋焊缝钢管),二次网预制保温管(PE-RTⅡ型管),PE管燃气管道直埋敷设;小区内沥青、停车位总厚度61厘米,环形跑道总厚度50厘米,人行石材路面总厚度33厘米,人行透水砖路面总厚度39厘米,儿童活动场地塑胶铺装总厚度32.5厘米;用电负荷二级,LED庭院灯,金属锥形钢管灯杆。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
四、项目法人单位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众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期限
1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122.88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1761.23万元,设备购置费454.47万元,安装工程费1171.19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430.60万元,基本预备费305.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棚改专项债券资金。
七、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一)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吉林市众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