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060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1〕1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060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1〕1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卫请〔2021〕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的报告(吉凯评字〔2021〕128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项目的实施能够加强和改善吉林市中心医院胸痛、肿瘤、传染病等专科诊疗环境和医疗服务设施,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持续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发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全省医疗服务“高地”,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更好的满足区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同意建设吉林市中心医院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代码:2101-220200-04-01-510744),法人单位为吉林市中心医院。
二、建设地点
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51号(吉林市中心医院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购置两部分。土建部分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126平方米,其中:新建卒中、胸痛、创伤、传染病等业务用房42000平方米(含连廊290平方米),改造肿瘤、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及儿科等业务用房28126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部分主要为用于提升“五大中心”及肿瘤、传染病等重点建设专科医疗服务水平、应急救治能力和诊疗技术的医疗设备112台(套),主要为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神经内镜系统和呼吸机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38077.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6776.79万元,设备购置费3859.80 万元,安装工程费255.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52.29 万元,基本预备费2691.52万元,建设期利息1742.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
36个月。
六、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请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批复意见,并执行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请吉林市中心医院据此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我委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