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035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北大湖开发区引水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农村审批发〔2021〕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1-0035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北大湖开发区引水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农村审批发〔2021〕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关于吉林北大湖开发区引水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北大湖开发区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的报告(吉轻工评字〔2021〕3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项目的实施能够满足北大湖开发区近、远期用水需求,有利于促进体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冰雪体育发展,带动北大湖经济快速发展。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建设吉林北大湖开发区引水工程(项目代码:2101-220200-04-01-698181),法人单位为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吉林市辖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取水泵站1座,中途提升泵站1座,敷设DN900球墨铸铁管原水输水管线18.22公里,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7358.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760.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60.28万元,基本预备费1512.08万元,建设期利息602.80万元,流动资金122.8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
23个月。
六、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请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批复意见,并执行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请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据此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我委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