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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034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北大湖开发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0349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北大湖开发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关于吉林北大湖开发区供水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北大湖开发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的报告(吉轻工评字〔2021〕02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满足吉林北大湖区域近、远期用水需求,进一步促进冰雪产业发展,对建成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布局合理、人居环境优雅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建设吉林北大湖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101-220200-04-01-711315),法人单位为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吉林市辖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中途提升泵站3座,配水厂1座,敷设DN600球墨铸铁管净水输水管线34.7公里,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76.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680.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63.32万元,基本预备费1744.40万元,建设期债券利息699.60万元,流动资金188.7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

  23个月。

  六、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请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批复意见,并执行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请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据此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我委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