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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0-1804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发展规划与计划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18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0-1804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发展规划与计划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18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关于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

  (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

  工程核准的批复

吉林市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吉市城设字〔2020〕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吉凯评字〔2020〕686号)及有关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要求,项目实施将解决部分区域停车难的问题,为居民提供优良的出行环境,创造高质量的生活条件,改善周边交通,增强城市活力,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项目建设必要、可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20-220204-48-02-015058)。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吉林市中心城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06750平方米,总停车位8453个,其中,建设52个封闭停车场,充电桩490个,停车位4889个,占地面积162102.80平方米;51个路侧停车场,停车位3564个,占地面积44647.20平方米。同时,建设停车场配套设施、智慧管理平台以及主要交通干线设置一级、二级诱导屏28个。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0485.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9212.63万元,建设期借款利息269.50万元,流动资金估算1003.62万元。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项目单位出具的《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和《关于对吉林市2020年城市智慧停车(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工程相关事宜的承诺函》等。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吉林市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办理其他审批部门相关手续。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组织开工建设,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我委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实施检查监管。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