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18014 |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07日 |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中海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虎路北地块项目02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0〕123号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08日 |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18014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07日 |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中海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虎路北地块项目02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0〕12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08日 |
关于吉林市中海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虎路北地块项目02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丰满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市中海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虎路北地块项目02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丰发改字〔2020〕16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220211-70-03-007054)总投资5172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792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103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77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项目共建设9栋地上建筑物及1座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物包括:5层住宅1栋、18层住宅3栋、31层住宅1栋、32层住宅1栋、33层住宅2栋、单层门卫建筑1栋。建成后可居住户数856户,居住人口约2739人。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关于温虎路北地块项目02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能评字〔2020〕2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906.05吨标准煤(当量值)/4957.97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1108.55万千瓦时、天然气18.53万标准立方米、热力38646.97吉焦。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