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1736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滨江东路智能健身步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22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1736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滨江东路智能健身步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22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关于吉林市滨江东路智能健身步道改造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体育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滨江东路智能健身步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体请〔2020〕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可以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只批复初步设计,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滨江东路智能健身步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吉凯评字〔2020〕793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及概算,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铺设塑胶跑道5239.1平方米,花岗岩铺装33.9平方米,界石1104.8米,调整既有界石1141.4米,安砌长城石64.2米;同时设置全民智道平台软件系统、人脸识别系统、体质检测系统、广播系统、呈现系统、客流统计模块、气象检测系统、中控机房系统各1套,配套建设1座设备机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二、技术指标
塑胶跑道总厚度51.4厘米,花岗岩铺装总厚度38厘米,边界石、长城石混凝土垫层,彩钢结构机房,三级负荷,380V/220V电源,I类灯具。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滨江东路(吉林大桥至江湾桥段)北侧。
四、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72.94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358.55万元,安装工程费47.92万元,设备购置费352.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96万元,基本预备费41.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八、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一)开工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信息报备。开工前要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每月6日前报备动态进度基本信息,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报备竣工基本信息。
请吉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