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6-14473 |
分 类: | 收费管理 ; 函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06日 |
标 题: |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核定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复函(已废止) |
发文字号: | 吉市价函[2016]2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5月0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6-14473 | 分 类: | 收费管理 ; 函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06日 |
标 题: |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核定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复函(已废止) | ||
发文字号: | 吉市价函[2016]2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5月06日 |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核定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复函(已废止)
吉市价函[2016]2号
市交通运输局:
贵局《关于核定新开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函》(吉市交运〔2016〕15号)收悉。为松花湖争创5A级旅游景区,满足游客交通需求,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经对旅游专线成本测算,现对333旅游专线票价函复如下:
一、333路旅游专线配置37座空调旅游巴士,专线起点吉林站西广场,途经中康路、吉林大街、滨江西路、滨江南路、吉丰东路、丰满街、风电街、松滨街,终点丰满松花湖,线路全长26公里。
二、旅游专线实行一票制无人售票,票价每人次5元。
三、333路旅游专线票价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吉林市物价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