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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14473
分  类: 收费管理 ; 函
发文机关: 吉林市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06日
标      题: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核定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复函(已废止)
发文字号: 吉市价函[2016]2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14473 分  类: 收费管理 ; 函
发文机关: 吉林市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06日
标      题: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核定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复函(已废止)
发文字号: 吉市价函[2016]2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06日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核定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复函(已废止)

吉市价函[2016]2号

市交通运输局:

  贵局《关于核定新开333路旅游专线票价的函》(吉市交运〔2016〕15号)收悉。为松花湖争创5A级旅游景区,满足游客交通需求,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经对旅游专线成本测算,现对333旅游专线票价函复如下:

  一、333路旅游专线配置37座空调旅游巴士,专线起点吉林站西广场,途经中康路、吉林大街、滨江西路、滨江南路、吉丰东路、丰满街、风电街、松滨街,终点丰满松花湖,线路全长26公里。

  二、旅游专线实行一票制无人售票,票价每人次5元。

  三、333路旅游专线票价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吉林市物价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