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7-14401 |
分 类: | 收费管理 ; 函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33线公交车票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吉市价函〔2017〕2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4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7-14401 | 分 类: | 收费管理 ; 函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33线公交车票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 ||
发文字号: | 吉市价函〔2017〕2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4月01日 |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33线公交车票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吉市价函〔2017〕2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公交33线实施IC卡分段计价后评价调整的函》(吉市交运函〔2017〕7号)收悉。为增加公交IC卡适用线路,提高票务结算效率,优化市民乘车付款方式,落实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现就公交33线实施IC卡分段计价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公交33线实施IC卡分段计价。持IC卡乘车的乘客,上下车各刷卡一次,票制为1元起价,1元进制,全程票价2元,以石松路为节点自动计算票价。
二、乘客持卡乘车时,普通卡按九折、学生卡按五折实行票价优惠,老年卡免费乘车。
三、投币乘车的乘客按全程一票制2元投币。
四、市公交集团认真做好IC卡分段计价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和乘客的监督。
五、此文件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吉林市物价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