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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7-14401
分  类: 收费管理 ; 函
发文机关: 吉林市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1日
标      题: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33线公交车票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吉市价函〔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7-14401 分  类: 收费管理 ; 函
发文机关: 吉林市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1日
标      题: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33线公交车票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吉市价函〔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01日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33线公交车票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吉市价函〔2017〕2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公交33线实施IC卡分段计价后评价调整的函》(吉市交运函〔2017〕7号)收悉。为增加公交IC卡适用线路,提高票务结算效率,优化市民乘车付款方式,落实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现就公交33线实施IC卡分段计价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公交33线实施IC卡分段计价。持IC卡乘车的乘客,上下车各刷卡一次,票制为1元起价,1元进制,全程票价2元,以石松路为节点自动计算票价。

  二、乘客持卡乘车时,普通卡按九折、学生卡按五折实行票价优惠,老年卡免费乘车。

  三、投币乘车的乘客按全程一票制2元投币。

  四、市公交集团认真做好IC卡分段计价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和乘客的监督。

  五、此文件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吉林市物价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