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1160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冠肺炎康复医院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16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1160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冠肺炎康复医院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16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04日 |
关于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冠肺炎康复医
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冠肺炎康复医院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卫请〔2020〕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可以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只批复初步设计,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冠肺炎康复医院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0)JLC08-03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市城园设计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总面积400平方米,其中,卫生间改造建筑面积80平方米,CT室改造建筑面积133平方米,PCR实验室改造建筑面积187平方米;购置诊疗设备和PCR实验室设备115台,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技术指标
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剩余年限15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生活给水管材均采用PP-R无规共聚聚丙稀管,排水采用PVC-U双壁内螺旋消音塑料管和PVC-U实壁塑料管,感应式洗手盆,液压脚踏冲洗阀蹲式大便器,PCR实验式配置两用洗眼器;双热源净化用风机盘管。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华山路200号。
四、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
五、建设期限
6个月。
六、环保、节能措施
请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批复意见,并执行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59.64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45.34万元,设备购置费732.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19万元,基本预备费40.94万元。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八、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请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