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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614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标      题: 关于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白山电厂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0号松花江大厦“三供一业”住宅小区供水分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614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标      题: 关于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白山电厂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0号松花江大厦“三供一业”住宅小区供水分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关于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白山电厂

  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0号松花江大厦

  “三供一业”住宅小区供水分离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白山电厂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0号松花江大厦“三供一业”住宅小区供水分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19〕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吉林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67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6〕4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的报告(吉凯评字〔2019〕162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因此,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建设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白山电厂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0号松花江大厦“三供一业”住宅小区供水分离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19-220272-78-01-005992),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0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小区建筑面积60886.01平方米,家属区居住户数184户。该项目维修改造内容为室外给水管线维修、供水泵站设备及管道维修改造、室内给水系统维修改造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98.95万元,其中,工程费229.17万元,其他费47.64万元,预备费22.14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国家“三供一业”专项建设资金外,其余企业自筹。

  五、建设工期

  12个月。

  六、环保、节能措施

  请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登记书(表)的批复意见,并执行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七、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请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据此批复,抓紧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做好项目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全面建成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可简化审批程序,不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直接报财政部门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