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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8-0603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标      题: 关于落实《吉林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投审改办【2018】2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8-0603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标      题: 关于落实《吉林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投审改办【2018】2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关于落实《吉林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吉林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政办发〔201816号),加快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减半的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吉林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加快落实“统一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依托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企业投资项目从申请到竣工验收,全面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一口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加快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主要任务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已于2018528日试运行,6月底前正式运行。目前,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尚未建立,电子政务外网尚未全部连接到所有审批部门。为保证在线审批运行,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吉林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政办发〔201816号)。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局设立“投资审批受理台”,负责受理、审核企业通过在线平台或现场提交的申报材料,发放审批文件,做到“一口进出”。按照省、市“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投资审批改革组已印发了《吉林市投资项目“统一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台”+“集成批办区”),由受理台负责受理、审核企业通过在线平台或现场提交的申报材料,生成审批事项告知清单,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完备性审核后,即时上传申报材料,并通报集成批办区各相关审批部门,开启网上审批流程。集成批办区的各个审批部门窗口不挂部门牌子,各级审批部门一律不得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设立投资审批受理台,充实人员力量,配备相关设备(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各级审批部门配合,615日前综合窗口运行)。 

(二)按要求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要连接政务外网,包括“受理台”和集成服务区的所有审批部门(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抓好落实,615日前完成)。各级审批部门(办公场所)要将政务外网连接到业务处室,依托政务外网实现审批与监管同步(市政网办牵头,各级审批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做好业务培训工作。425日市政务大厅人员参加了省在线审批平台操作培训。427-28日市发改委组织各市直审批部门、县区审批部门共190多人参加省里培训。待市级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设立、受理台人员落实后,市发改委再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各级审批部门按要求落实)。 

(四)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省统一厘清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保留了53个审批事项,其中,每个项目均需办理事项12个,特殊要求事项41个,除此之外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增加审批事项。省流程将投资项目审批分为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环节,对没有前后置要求的审批事项一律并联办理,对有前后置要求的提前介入审核(各审批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除上述任务要求外,其它工作按照《吉林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林市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专题研究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设立,落实人员力量、配备相关设备,做到“一口进出”,保证在线审批顺利运行。 

(二)各级审批部门要认真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时接收“受理台”上传过来的审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受理台”运行后,各级审批部门一律不得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三)全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工作已纳入市(州)绩效考核体系,市软环境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6月中旬通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及受理台设立情况、各级审批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吉林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投资审批改革组     

                     (吉林市发展改革委代) 

20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