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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8-06030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8-06030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8号提案的答复

吉林市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充电桩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建设绿色城市的建议》(第72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发展现状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现状

  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已起步,整车集中产销在一汽吉林公司。一汽吉林具备乘、商用车新能源生产资质,并已有V80纯电物流车、T80纯电动环卫车、R7EV纯电动乘用车等获得新能源车公告推荐目录资质,同时具有成熟的生产制造队伍。一汽吉林佳宝V80EV物流车、佳宝V80LEV乘用车、佳宝T80EV环卫车已分别于2017年投入产销,全年共销售349台,约占全省当年销量的1/3。三款车计划2018年销售省内1600台,全国4500台;其中:电动物流车辆争取市场份额达到全国3%以上,全省销售目标为1000辆,省内市场份额超过50%;佳宝V80LEV乘用车,填补微面电动乘用车行业空白,适用于限牌城市小微企业及政府公务用车,全省销售200辆;佳宝T80EV环卫车具备低温加热功能,是目前在北方寒冷地区能够运营的极少数环卫车型,已在长吉两市试用22台,省销售目标为400辆。森雅SUVR7EV正在准备量产(提高电池续航能力后可面向电动出租车),随后R9、C023等有约13个新能源车型品种正在准备生产。目前,我市已规划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方案,园区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充分发挥一汽吉林的传统及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优势,吸引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来园区建厂。

  (二)充电设施现状

  1、充电桩

  在我市中心城区内,2012年由国家电网吉林供电公司在城区内建设了80余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由于建设时间早,与现有充电桩接口标准不符,并受全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标准落后等因素影响,现处于弃用状态;晨河旅游客运公司于迎宾大路立交桥下设置4个充电桩,为自用大客服务,正在进行审批;少量私家车主于住地安设了自用充电桩,没有形成规模。

  除中心城区外,在前二道乡及江密峰镇共设有14个充电桩,主要为公交及环卫车服务。

  2、充电站

  市公交集团公司自有公交场站共9处,其中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一队和二队、六公司5处站场配置了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共有253个充电桩,其中251个80千瓦交流充电桩为新配置的300台比亚迪电动公交服务,2个特来电直流充电桩为早期购买的3台金龙公交服务。

  兴平公交公司配置公交车专用充电站1处,含有14个直流充电桩,为自购的27台丹东黄海电动公交服务。

  二、发展需求预测

  (一)新能源汽车增长预测

  1、根据公交集团公司提供的数据,2017年末现状公交车数量1486辆(含现有试用的300辆电动公交)。依据《吉林市公交场站专项规划》预测,至2020年,公交车将发展至2400标台,折合实际公交数量为1950辆。按公交车逐年平均发展预测,并考虑每年下线公交数量,乘以2018至2020年的替代更新比例,至规划期末将新增278辆电动公交车,规划公交车全部为充电车型。

  2、根据交警部门提供数据,2017年末出租车为4148辆,根据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至2020年,出租车控制在5400辆以内。按平均发展及每年报废更新518台计算,乘以2018至2020年的替代更新比例,预计新增电动出租车702辆。由于现在营运小汽车充换电可兼容,规划出租车全部为换电车型。

  3、根据市政公用局提供的数据,至2016年末,经过报废下线,环卫车保有量减为158辆。2017年新购置环卫车辆311辆,总量达到469辆。考虑到新购置车辆数量较多,按只更新2016年剩余158辆设计,至2020年新增电动环卫车43辆。

  4、根据《吉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公务及私人乘用车2017年年中现状保有量为27.2万辆,至2020年达到34.2万辆。考虑未来电动汽车可能出现爆炸式增长,对于电动私人乘用车替代更新比例,在《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设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按逐年平均发展,预计新增电动小汽车5290辆。

  综上所述,公交、环卫、出租、公务及私人乘用电动汽车共计新增6313辆。

  (二)充电设施增长预测

  1、充电桩

  根据电动出租车营运特点、乘用车充电需求预测,至2020年将有175辆电动出租车、661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利用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充电,出租车每两天充电三次,公务与私人乘用车每天充电一次。直流桩服务能力按每日2辆次计、交流桩每日1辆次计,预测需要新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770个,其中直流桩154个,交流桩616个。

  2、充电站

  根据电动公交车增量及营运特点预测,至2020年全部278辆电动公交车利用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充电,大型站服务能力按每日80辆次计、中型站每日40辆次计,预测需要新建站4个(大型站3个,中型站1座)。

  根据电动出租车增量及营运特点预测,至2020年将有350辆电动出租车利用出租车专用充换电站补能,每站服务能力按每日576辆次计,预测需要新建站1座。

  根据电动环卫车增量及线路运行预测,至2020年全部43辆电动环卫车利用环卫车专用充电站充电,每站服务能力按每日8辆次计,预测需要新建站6座。

  根据电动出租车营运特点、乘用车充电需求预测,至2020年将有175辆电动出租车、661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利用城市公共充换电站补能,城市公共充换电站服务能力按每日1296辆次计,预测需要新建站1座。

  以上预测需新建充换电站共计12座。

  三、充电设施规划编制情况

  今年初,我委组织市城投公司与市规划院进行对接,由城投公司委托市规划院编制《吉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供了相关基础资料,提出了依托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中心城区加油站建设充电桩的想法。市规划院积极开展编制工作,对我市现状公交及环卫车辆场站、社会停车场、部分公建配建停车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进行了现场踏查,对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交集团、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信局、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发放了调研清单。通过现场踏查及资料收集基本掌握了我市各类电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现状数量以及各类停车设施的现状情况,并组织技术团队赴北京考察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情况,借鉴相关技术及管理经验,目前市规划院已经编制完成我市充电设施规划方案初稿,下一步将开展论证与修改工作。

  四、“十三五”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发展目标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仅公交领域拥有6个配套专用充电站,其它领域基本为空白。结合现状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并充分考虑“十三五”期间,全市电动汽车整体发展规划情况及充电需求,预测全市新建充换电站共计12座。按车桩相随原则,为电动汽车提供较便利的充电环境,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实际建设数量可按预测数量1.36倍考虑,规模达到1045个。预计新增用电负荷3.57万千瓦,项目总投资2亿元。

  (二)重点推广领域

  大力发展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重点推动城市公共快充设施建设,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带动居民区建设充电设施,并加快电动汽车车联网平台建设。

  (三)充电设施项目建设任务

  1、公共服务领域

  “十三五”期间,规划结合现状七公司一队公交场站、规划的珲春街停车场、南部新城停车场、高新北区停车场,新配置充电站4座。其中,七公司一队公交场站为中型站,包含80千瓦交流桩40个,100千瓦直流桩2个;其余为大型站,每站包含80千瓦交流桩80个,100千瓦直流桩4个。

  规划改造吉林热电厂现状废弃重油站建设出租车专用充换电站,场地位于东方游泳馆西侧。该处选址主要考虑吉林热电厂电力充足,可有效解决换电站的电源问题;吉林热电厂龙电集团的实力出租车队位于选址地点的对面,距离换电站较近,服务便利;场地内较为平整,原有设施已经拆除,近期可实施行高。该处选址占地面积约2公顷,包含换电工位2个,40千瓦直流桩20个,7千瓦交流桩4个。视电动出租车营运情况,远期在城市南部区域考虑再预留一座出租车充换电站,来满足电动出租车充电需求。

  规划结合昌邑、船营、龙潭、丰满、高新、经开6个行政区内的6座现状环卫车停车场,配置环卫车专用充电站。每站包含40千瓦直流桩1个,7千瓦交流桩7个。

  2、公共快充领域

  规划改造不动产大厦(原雾凇客运站)为城市公共充换电站试点,站内包含换电工位1个,40千瓦直流桩20个。客运站建筑、停车场都已形成,近期实施性较高。

  利用《吉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中恒山路与长江街规划社会停车场设置公共充换电站。由于场地尚未拆迁,近期实施性较差,可做为远期发展预留。

  新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45个。其中结合《吉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中现状及规划的社会停车场15处、北京路区域停车设施改造项目3处,共计18处,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249个;结合《吉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中26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场,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53个;结合吉林市现状29处大于50个停车位的公建配建停车场,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458个,以上场景充电桩按车位数5%配置,另外按5%预留安装条件;结合厦门街、北京路等7段停车需求较大的路段,按车位10%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5个;结合中心城区内现状加油加气站79处,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80个。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

  我市已成立汽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工信、发改、财政、科技、建委、规划、国土、交通、公安、商务、一汽吉林公司、吉林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已经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分工,科学安排工作计划,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做好项目布点,纳入相关规划。

  科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位置,将充电桩、充电站等项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用地指标、土地征用等方面给予保障。在相关控制性详规中进一步明确充换电网络布点、配套道路建设及供电线路通道的技术要求。

  (三)落实国家、省级政策,给予最大支持。

  积极落实国家、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补助资金以及产业发展基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系统等给予支持。

  (四)加大供电服务力度,做好配套电网接入系统。

  电网企业要结合全市城乡配电网建设规划和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系统提供便利条件。设置专用服务窗口,做好电力扩容、接入系统等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加大宣传指导工作。

  (五)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充电设施项目建设。

  各城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对符合规划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立项等手续,为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服务;对已开工项目,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落实资金及供电、供水、用工等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快建设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