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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95
分    类: 收费管理 ; 函
发文机关: 吉林市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标      题: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规范理顺公交集团部分线路票价的复函
发文字号: 吉市价函〔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95 分    类: 收费管理 ; 函
发文机关: 吉林市物价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标      题: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规范理顺公交集团部分线路票价的复函
发文字号: 吉市价函〔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规范理顺公交集团部分线路票价的复函

吉市价函〔2019〕1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调整理顺公交票价的函》(吉市交运函〔201872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授权,结合我市公共交通运营实际,现就规范理顺我市公共汽车票价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市区7条公交线路(新开线路分别为140线、130万达广场区间线、418线、468线、75线、76线、80线实行无人售票,全程1元。  

  二、329线单程票价4元,变价节点为“七家子”、“九星路”、“双吉”,原29线(4元)票价废止。  

      28线单程票价2元,变价节点为北山村(2元),原217线票价废止。  

      210线单程票价4元,变价节点为“七家子”、“十八中”、“寇家小学”,该线路原阶梯票价(5元)废止。  

  三、36线变价节点变更为“金丰”。  

  四、市公交集团认真做好票价规范理顺后的实施及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和乘客的监督。  

  五、此文件自2019318日起执行。  

   

吉林市物价局  

201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