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9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吉林热电厂物业部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9】13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9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吉林热电厂物业部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9】13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
关于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吉林热电厂物业部分
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吉林热电厂物业部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国投请〔2019〕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吉林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67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6〕4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评估意见的报告(长评咨字〔2019〕156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因此,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建设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吉林热电厂物业部分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019-220200-70-01-004420),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本项目分别位于吉林市14个小区内,分别是二道江小区、东方一区、东方二区、东方三区、象园小区、松江小区、新安一区、新安二区、新安三区、新安四区、华健嘉园、君正小区、四川路小区、热电南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包括69栋住宅楼3894户。主要维修改造内容为雨排水、污水管网维修改造、环境景观改造、小区道路及停车场维修改造、房屋修缮、照明维修改造、安防监控维修改造、车棚和物业用房修缮等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4350万元,其中,工程费3633.31万元,其他费394.46万元,预备费322.23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国家“三供一业”专项建设资金外,其余企业自筹。
五、建设工期
18个月。
六、环保、节能措施
请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登记书(表)的批复意见,并执行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七、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请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按照此批复,抓紧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做好项目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全面建成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可简化审批程序,不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直接报财政部门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