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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7-09223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04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17】7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7-09223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04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17】7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4日

  关于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生计生委:

  报来《关于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卫请〔2017〕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长春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报告(长评咨字〔2017〕132号)及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舒兰市及周边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水平,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健,对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工程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

  二、建设地点:吉林省舒兰市通林街1111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大厅、检查室、检验室、病房等,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拟设置床位200张。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376.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4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3.94万元,预备费250.1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工程招标:该项目所涉及的勘查、设计、监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和安装均应采取招投标制,在招标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详见下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

  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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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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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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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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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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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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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节约能源:项目所采取节能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节能的相关规定,使能耗降低到较低水平,达到合理利用资源的目标。

  七、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施工污水、垃圾、噪声等污染物均应按国家环保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八、建设工期:24个月。

  请据此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评等相关报建审批手续。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