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16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审批发【2015】36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16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审批发【2015】36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关于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吉市城投请〔2015〕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是我市2014年城建重点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满足交通发展需求,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出行条件,同意建设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
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建地点为吉林市城区。
三、新建3条道路总长度1917米,其中,滨河路(新城大路-松江南路)1207米,渠南路(江堤路-滨江东路)380米,渠北路(江堤路-滨江东路)330米,同时建设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工程。
四、工程匡算总投资42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62万元,其他费用404万元,工程预备费31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请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