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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16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审批发【2015】36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16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审批发【2015】36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吉市城投请〔2015〕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是我市2014年城建重点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满足交通发展需求,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出行条件,同意建设吉林市滨河路、渠南路、渠北路工程。

  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建地点为吉林市城区。

  三、新建3条道路总长度1917米,其中,滨河路(新城大路-松江南路)1207米,渠南路(江堤路-滨江东路)380米,渠北路(江堤路-滨江东路)330米,同时建设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工程。

  四、工程匡算总投资42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62万元,其他费用404万元,工程预备费31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请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