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8-06004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16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天太河)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8】85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8-06004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16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天太河)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8】85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16日 |
关于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天太河)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市政公用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天太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政公请〔2018〕1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意见的报告(白咨吉评字〔2018〕011号)及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是我市2018年城建重点项目,建成后将避免河道再次污染,改善松花江水环境及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工程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建设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天太河)(在线平台项目编码:2018-220203-77-01-009404),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吉林市龙潭区天太河,该河道包含两条河道龙潭川河道和东大沟河道。龙潭川河道起至环保监测站终到下游入江口;东大沟河道自下游与龙潭川河道交汇口,向上游至金穗 肥业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天太河河道总长8.33公里,其中龙潭川河道治理河道长5.63公里,东大沟河道治理河道长2.7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及垃圾清理共39981立方米,清运土方113559立方米;新建箱式砌块生态护岸2706立方米、新建毛石护角2151立方米;新建涵水缓冲带3650 平方米;新建绿化景观3856平方米;雨水吐口设置石笼格栅井34座;现状护岸修补700平方米、既有挡墙拆除525 平方米;新建巡查小道2634 平方米、新建围栏4302 平方米;现状木栈道修补340 平方米;拆除既有建筑物2000平方米等配套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981.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8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2.56万元,工程预备费271.0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
6个月。
六、环保、节能措施
请认真执行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节能降耗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七、招投标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请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可简化审批程序,不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直接报财政部门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