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07-0433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07-0433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7年01月01日 |
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即由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外部监督,即由委机关聘请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他(她)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二)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
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 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三)设立行风征求意见卡。向前来办事的人员分发征求意见卡,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四)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举报电话:0432-62048311, 0432-62048756
举报邮箱为:Fgwbgs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