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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0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6】6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0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6】6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工矿棚户区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龙潭区发改局:

  报来《关于报审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龙发改〔201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科技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咨评字第〔2016〕02 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市城园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吉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5〕124号)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红阳街、一号路2条道路及附属设施,道路总长885.50米,其中:红阳街长631.127米、一号路长254.368米。敷设给水管线1115米,雨水管线717.1米,污水管线1100.6米。设置交通信号灯9处,交通标线863.36平方米。新建一栋锅炉房、一栋煤棚、一栋渣棚,道路及场区硬化2786平方米,热力管线1190米,绿化460平方米,植树318株。照明采用双臂灯杆58盏,设置1套变压器。

  二、技术指标

  道路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城市次干路;路面荷载为BZZ-100,横坡1.5%,总厚68厘米,人行道总厚26厘米。给水管采用PE100(SDR11)DN300mm,支管DN200mm,最高日需水量为5095m³/d。雨水管线采用d1000mm,连接管为d300,d300mm雨水进水管采用Ⅰ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雨水排水管≤D5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式),橡胶圈承插接口,d≥600mm管线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平接式),连接口采用钢丝水泥砂浆抹带接口。污水管线采用d600mm钢筋混凝土承插管。新建2层锅炉房、煤棚、渣棚,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锅炉房为框架结构,煤棚、渣棚均为轻型式钢架结构。热力管线采用DN200~DN350管线,预制直埋保温管,DN>200mm采用螺旋焊缝钢管,材质为Q235B, DN≤200mm采用无缝钢管,材质为20#钢。路灯采用钢质锥形杆双臂路灯,高压钠灯,红阳街照明光源150W/70W,安装高度10米/8米,一号路照明光源250W/70W,安装高度15米/10米。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

  四、项目法人单位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833.35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453.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4.67万元,基本预备费134.9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请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