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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07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标      题: 关于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6】6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6-08507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标      题: 关于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6】6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松管请〔2016〕22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科技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咨评字第〔2016〕11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基本符合吉林市发改委《关于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审批发〔2015〕10号)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步行道、污水管道、监控系统。石制步行道全长3602.503米,沥青混凝土步行道1567.8米,其中,商业街、广场游步道1076.8米,沿江游步道491米;敷设污水管线5000米;设置25处监控点。

  二、主要技术标准

  石制步行道全长3602.503米,采用石质路面结构,总厚度15cm,分登山游步道、缓台至登山路游步道、门口游步道3段,其中,登山游步道2321.791米、缓台至登山路游步道130.827米、门口游步道1149.885米,路宽均为1.8米。沥青混凝土步行道全长1567.8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总厚度33.5cm,分商业街、广场游步道和沿江游步道2段,其中,商业街、广场游步道1076.8米,路宽3米;沿江游步道491米,路宽1.8米。污水管线采用d3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材,污水检查井和沉泥井采用φ900圆形混凝土模块式。设置监控点25处,安装监控专用立杆(8米高,2米挑出镀锌立杆,混凝土灌注)、太阳能板供电设施。

  三、建设期限

  24个月。

  四、项目法人单位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五、建设地点

  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区境内。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88.88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06.83万元,安装工程12.18万元,设备购置费23.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13万元,基本预备费3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请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