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1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中科聚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无定形聚芳醚酮及其下游产品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9〕36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1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中科聚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无定形聚芳醚酮及其下游产品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9〕36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关于吉林省中科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无定形聚芳醚酮及其下游产品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开区经发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年产500吨无定形聚芳醚酮及其下游产品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经发字〔2019〕13号)收悉,项目总投资14109.2万元,总占地面积42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8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生产管理中心、实验楼以及消费事故水收集池等设施,新装设备装置257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无定形聚芳醚酮及其下游产品500吨。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关于年产500吨无定形聚芳醚酮及其下游产品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评能字〔2019〕30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57.21吨标准煤(当量值)/2239.1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252.19万千瓦时、蒸汽15376吨、液化石油气1.12吨。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根据《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建立完善的能源消耗监管机制。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