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15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新北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外资审批发〔2019〕37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515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新北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外资审批发〔2019〕37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20日 |
关于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高新北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
高新区经发局:
你局《关于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新北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吉高经发字〔2019〕2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备案如下:
一、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新北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项目代码:2019- 220272-45-03-008140。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高新北区综合智能门站一座(3万立方米/小时),从南山道门站敷设76.1千米DN400燃气管道至高新北区。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477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建设性质:中外合资
五、建设地点: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北区。
六、建设期限:2019年8月—2024年11月。
七、如需对本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国家安全、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上报建设信息。
九、本项目备案文件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本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