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494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30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9〕54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3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494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30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9〕54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30日 |
关于调整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
(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报批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19〕91号)及附件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评估意见的报告》(吉轻工评字〔2019〕004号),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对《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项目代码:2019-220211-77-01-000373。
二、建设单位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两条河流均位于吉林市丰满区,鸡冠山河干流起点为永胜大桥,终点至松花江入江口,支流起点为008乡道,终点至鸡冠山河干流汇合处;石井沟起点为027乡道,终点至联化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鸡冠山河:治理河道干流3.4公里,支流2.4公里。新建生态护岸830米,调减29952.41米,现状护岸修补623米,调减3082.82米,新增边坡整形53752.24立方米;调增24808.73立方米;河道清淤32000立方米,调增8700立方米,垃圾清理3900立方米;疏通市政管道120米,取消新建污水管线工程;生态绿化面积4300平方米,调减322平方米,新增矩形柱防护栏1200米,拆除并重建围墙250米,散置鹅卵石35平方米;新建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3座;取消河道内湿地及配套设施。
(二)石井沟河:治理河道2.18公里。新建生态护岸1520米,调减5212.99米,修复现有破损浆砌石挡墙80米,取消现状护岸修补工程;垃圾清理3000立方米,增加1400立方米;取消河道清淤工程;新建和改造截污管线700米,新建垃圾收集点14处,垃圾箱14个;生态绿化2377平方米,调减829平方米,新增滨河栏杆250米;取消河道内湿地及配套设施。
五、建设工期
25个月。
六、项目建设总投资
该项目调整后投资估算为5731.25万元,调减6118.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35.25万元,其他费用671.46万元,预备费424.54万元。资金来源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七、下步工作要求
请建设单位抓紧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各项相关手续,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招投标事项
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请建设单位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原《关于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地区审批发〔2017〕46号)同时废止。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