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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477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安全发〔2019〕12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19-08477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安全发〔2019〕12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关于印发《吉林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发改安全发〔2019〕125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永吉县、经开区应急局,相关电力、粮食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发〔2019〕12号)要求,市发改委制定了《吉林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吉林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发〔2019〕12号)要求,市发改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五个不能”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省内“11·10”道路运输、“1·30”燃气爆炸等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和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围绕省政府“五个不能”(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 要求,紧密结合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突出整治两个方面。

  (一)综合整治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3.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5.监督检查宽松软问题。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监督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专项整治

  主要对照前期下发的《吉林市发改委安全生产“查隐患、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吉市发改安全发〔2019〕121号)和《吉林市发改委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吉市发改安全发〔2019〕123号)两个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共3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各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传达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20日) 各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都要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按要求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研判总结。(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底) 各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清形势

  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升政治站位、责任意识、系统思维和落实能力,切实解决摆位不够、责任虚化、工作不科学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做好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压实责任,突出重点

  要强化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要突出重点部位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具体措施。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强指导,全面整改

  各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指导集中整治工作。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查暗访。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督查督办贯穿全过程。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市发改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开展明查暗访,抽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各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在2020年2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发改委。联系人:韦峰,电话:62048757,邮箱:7477553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