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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53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秀水街(西安路-长春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7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53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秀水街(西安路-长春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7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关于调整吉林市秀水街(西安路-长春路)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吉林市秀水街(西安路-长春路)道路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城建管请〔2020〕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的报告(吉轻工评字〔2020〕043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平台代码2017-220204-93-01-009161)可研调整批复如下:

  项目于2017年8月经我委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7〕100号),由于相关政策调整以及现状道路沿线涉及拆迁工程,需增加工程建设土地征收、排迁工程费用。同时,建设期调整导致人工、材料、机械等取费单价均有变化,单位指标按现行价格调增。根据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出具的《关于第一批调整可研项目增加征收概算的说明》,目前该路段尚未启动征收,土地征收费用估算30000万元,排迁工程费用估算3000万元。建设期调整为2020年4月-2022年3月,原可研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此次仅对总投资及建设期进行调整。

  原批复估算投资26223.98万元,调整后估算总投资65983.2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3902.83万元,设备购置费32.00万元,安装工程费29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757.72万元,基本预备费5998.4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请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据调整后的批复抓紧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我委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开工建设。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