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4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8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4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8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关于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二期(鸡冠山河、石井
沟河)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住建局:
报来《关于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0〕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吉轻工评字〔2020〕00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及概算,基本符合《关于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9〕54号)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鸡冠山河,治理河道干流3.4公里,治理河道支流2.4公里,新建浆砌块石衡重式挡墙护岸274.13米,箱式砌块护岸226米,局部现状护岸修复602.66米,新建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313.67米,新建箱涵13.0米,边坡整形54997.00米,清淤32032立方米,垃圾清理3900立方米,管道疏通120米,绿化4300平方米,防护栏1200米,现状拆除并重建围墙230米,散置鹅卵石35平方米,拆除水毁旧桥1座,新建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桥3座。
(二)石井沟河,治理河道干流2.18公里,新建C25仰斜式(钢筋砼)挡墙护岸753.01米,箱式砌块护岸741.0米,挡墙局部修复74.55米,保留现状挡墙801.85米,垃圾清理3000立方米,新建截污管线75米,改造600米,建设垃圾收集点14处,垃圾箱14个。
二、技术指标
护岸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鸡冠山河段管材采用DN600钢筋混凝土管,石井沟河截污管道D400PE管,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U型桥台,基础采用桩基础,设计安全等级二级,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使用年限30年,荷载等级城-B级,人群荷载4.0kPa,设计洪水频率1/50。
三、建设地点
位于吉林市丰满区,鸡冠山河干流起点永胜大桥,终点松花江入江口,支流起点008乡道,终点鸡冠山河干流汇合处;石井沟河起点027乡道,终点联化路。
四、项目法人单位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建设期限
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931.03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设工程费4902.5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589.17万元,预备费439.34万元。资金来源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请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我委不调整该项目初步设计。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