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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3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胖头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农村审批发〔2020〕8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38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胖头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农村审批发〔2020〕8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关于磐石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恒升清华园三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磐石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磐石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升清华园三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字〔2020〕27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220284-70-03-012462)总投资41196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295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259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347平方米。项目共建设14栋住宅,其中,25层住宅1栋、17层住宅6栋、7层住宅6栋、6层住宅1栋,以及地下车库1座。项目建成后,可居住户数1046户,居住人口约3347人。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关于磐石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升清华园小区三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评能字〔2020〕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434.78吨标准煤(当量值)/5938.7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1352.77万千瓦时、天然气23.62万标准立方米、热力43534.78吉焦。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