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1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0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95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710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02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95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02日 |
关于吉林市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吉市城控请〔2020〕1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吉凯评字〔2020〕412号)及有关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要求,符合专项债券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申报要求,是国家和省、市重点支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构建创业创新区域平台,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项目建设必要、可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吉林市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204-72-02-007842)。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西安路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76179平方米,新建建筑物13座,总建筑面积260720平方米,其中:新建1座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7560平方米;新建6座企业孵化楼,建筑面积136080平方米;新建5座实训楼,建筑面积116000平方米;新建1座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场区道路54854平方米,停车场14451平方米,场区绿化52854平方米,购置设备94台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466.0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3013.72万元,设备购置费1514.40万元,安装工程费397.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15.27万元,基本预备费8324.11万元,建设期利息8800.00万元,流动资金100.8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涉及用地规划审查有关情况的说明》、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市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和《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的声明与承诺》等。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办理能评、正式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组织开工建设,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我委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实施检查监管。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