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62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31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吉丰东路维修改造工程、武汉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135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3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62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31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吉丰东路维修改造工程、武汉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135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31日 |
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吉丰
东路维修改造工程、武汉路维修
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吉丰东路维修改造工程、武汉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0〕15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吉丰东路维修改造工程、武汉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琼吉咨综JL20-0087)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及概算,基本符合《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吉丰东路维修改造工程、武汉路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55号)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共维修改造道路2条,其中,吉丰东路长2939.841米,武汉路长1691.57米,总维修面积113461.3平方米(含绿化面积10165.2平方米),维修雨污管线855米,敷设电缆622.3米,路灯16套等配套基础设施。
二、技术指标
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吉丰东路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设计年限10年;武汉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年限15年,设计车速50km/h;排水管道d400-d10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电力负荷三级,灯杆高12米,臂长2.5米,LED灯,光源120W。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城区吉丰东路、武汉路。
四、项目法人单位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五、建设期限
2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703.6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3935.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420.1万元,基本预备费348.4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请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