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613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工程(演艺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0〕146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8XJ/2020-07613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工程(演艺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0〕146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工程(演艺中心)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工程(演艺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城建管请〔2020〕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关于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工程(演艺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长评咨字〔2020〕296号)及有关材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工程(演艺中心)(项目代码:2020-220204-48-01-006994)。
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吉林市船营区北极街玄天岭文化公园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占地面积为146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656.54平方米,新建演艺中心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剧院、小剧院、多功能厅、文化培训厅、阅览厅、展示厅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2683.9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8660.05万元,设备购置费656.90万元,安装工程费45.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0.69万元,基本预备费1680.2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建设期限
28个月。
六、环保、节能措施
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环保及节能降耗相关要求,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七、招投标事项
招标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请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抓紧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后再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待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做好项目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全面建成投入使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