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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26-0235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标      题: 关于公布2026年吉林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监督反映方式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4日
索  引 号: 1120200MB17140993/2026-0235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它)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标      题: 关于公布2026年吉林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监督反映方式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巩固拓展2025年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在物业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反映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标准提供服务,服务频次、服务质量不达标等履约不力行为。

2.未按规定公开公示企业基本信息、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等相关信息。

3.未依照合同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劝阻、制止义务,或未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

2.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未实行单独列账管理。

3.未经业主大会决定,违规挪用、占用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不及时问题

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较差,问题维修处置不及时;符合更新改造条件,但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不作为,漠视业主合理诉求,未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电梯更新改造。

(四)其他突出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领域问题,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规行为。

二、监督反映须知

反映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明涉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及地址,清晰说明具体问题,一并提供照片、录音、视频、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三、不予受理情形

1.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3.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四、监督反映方式

广大业主可向住宅所在地县(市)区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船营区物业管理中心

0432-68070610

昌邑区物业管理中心

0432-62792425

龙潭区物业管理中心

0432-63041995

丰满区物业管理中心

0432-69981311

高新区物业管理中心

0432-64798103

经开区物业管理中心

0432-66490766

永吉县物业管理中心

0432-64238314

舒兰市物业管理中心

0432-68256579

磐石市物业管理中心

0432-65256034

蛟河市物业管理中心

0432-67003436

桦甸市物业管理中心

0432-66257713

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中来,共同维护各方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物业服务人员在进行物业服务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共同推动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五、市级监督电话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32-65126180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初审初校:姚伟    复审复校:邵延宏    终审终校:冯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