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0200MB17140993/2025-05028 |
| 分 类: | 房地产市场与住房保障管理 ; 其它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 标 题: | 吉林市2025年第二批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 索 引 号: | 1120200MB17140993/2025-05028 | 分 类: | 房地产市场与住房保障管理 ; 其它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 标 题: | 吉林市2025年第二批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为做好公租房年度配租工作,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配租原则
按照住房保障政策,为实施精准保障,公租房配租以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为主,其他保障家庭为辅。
(一)房源分组,家庭分类。根据房源楼层、有无电梯等情况,将配租房源分为四组:优选房源、非优选房源、优先房源、非优先房源;根据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困难程度等情况,将摇号配租家庭分为四类:优选家庭、非优选家庭、优先家庭、非优先家庭。
(二)人房匹配,分组摇号。每类摇号配租家庭数与每组的配租房源数一致,分组进行摇号配租。公证处在摇号配租前对配租的房源和申请家庭名单进行分组封存。
二、摇号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均为腾退房源,共计480套,根据分组原则,最终确定:优选房源65套,非优选房源248套,优先房源23套,非优先房源144套。
三、摇号配租人员
本次参加摇号配租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吉林市公租房轮候排序,且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当中为合格状态;
(二)配租前经各城区复核,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三)本人自愿参加摇号配租。
四、摇号配租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4日14时。
地点:吉林市住建局6楼会议室。
五、摇号配租现场公证和监督
现场设监督代表20名。
(一)公证处公证员2名;
(二)部门代表7名,分别由市住建局、船营、昌邑、丰满、龙潭、高新、经开住建局纪检、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组成;
(三)申请人代表8名,船营、昌邑、龙潭、丰满各2人,由各区住建局在具备本次摇号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当中随机选取;
(四)媒体代表3名,邀请主要媒体记者组成。
六、摇号配租程序
根据场地设置及时间安排,现场摇号分为四轮进行:第一轮为优选家庭摇号;第二轮为非优选家庭摇号;第三轮为优先家庭摇号;第四轮为非优先家庭摇号。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摇号代表。参加配租的申请人代表入场时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顺序号,1至4号申请人作为摇号代表,5至8号申请人作为监督代表。
(二)宣布摇号规则。主持人宣布摇号配租规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组织分组摇号。4位摇号代表依次上台按动摇号键,通过摇号配租系统分4组随机配租房源。
(四)登记摇号结果。摇号结果由江城公证处、市住建局各自留存。摇号配租结果通过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及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七、入户办理
经摇号获得住房的申请人,须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入户通知》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
(一)请申请人接到各区住建局或街道社区通知后,于2025年8月5日至8月6日到房源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申请验房,验房后确定入住的家庭,填写《公租房入户查验表》。2025年8月4日之前各区住建局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报送至吉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二)办理入住时间:申请人本人于2025年8月7日、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到吉林市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其中,优选家庭、非优选家庭8月7日办理入住手续,优先家庭、非优先家庭8月8日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入住地点:船营区朝阳街朝阳大厦二楼东北角(物华北门对面手机卖场东门北门进入,办公电话:66690922)。
(三)申请人持租赁合同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办理入住。
八、调剂配租
本次配租结束,已配租到公租房的保障家庭均办理入户手续或自愿放弃配租房源后,对放弃配租的房源组织调剂配租。
(一)申请调剂配租的人员经社区、街道、区住建部门审核认定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次配租后,配租房源不满足就业、就医、就学等需求,可申请调剂不同小区房源;
2.保障对象为母亲和儿子、父亲和女儿、三人及以上保障人口,现承租一室房源无法满足居住需求的,可申请调剂两室房源;
3.2025年上半年调剂配租时,优先家庭因剩余优先房源中无法提供满足就业、就医、就学等需求的房源,可申请参加本批调剂。
(二)调剂配租程序。
调剂配租按顺序分组进行,每组申请人按现场抽签顺序号依次参加选房。第一组为优选家庭、第二组为非优选家庭,调剂房源为放弃配租的优选、非优选房源;第三组为优先家庭、第四组为非优先家庭,调剂房源为第一、二组选房后所有剩余房源。
如剩余调剂房源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调换条件的,申请调剂家庭可参加下批调剂,重新抽签选房。
(三)调剂配租相关规定。
1.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因就业、就医、就学等原因可以申请互相调换,原则上优选、非优选家庭不得与优先、非优先家庭之间调换,且调换房源须为不同小区公租房。
2.已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申请调剂前需放弃已配租房源。
3.未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调剂配租成功后,在办理入住手续前,须先腾退现承租公租房。
4.调剂配租房源、人员、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九、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公租房配租的总体调度组织、技术保障、录像照相等工作。
(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代表选取、数据统计报告、配租结果公开等工作。
(三)公租房配租事关群众利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租房配租的风险应对和群众稳定工作。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
初审初校:吴敌 复审复校:郭宏杰 终审终校: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