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决定建立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处分权利,实施封闭管理,面向无住房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毛坯交付,建筑面积以50-10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测算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规范申请、审核与配售流程,并根据轮候库的申请需求,结合本市实际,采取以需定建(购)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在街道(乡镇)的受理窗口,现场通过电脑端提交申请信息和材料。
2.线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手机APP等程序进入,按提示自行填报申请信息材料。
三、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户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需取得本市城镇户籍3年以上;
(二)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保1年以上且处于参保状态;
(三)申请家庭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政策;
(四)申请家庭本市无住房满5年;
(五)其他需满足的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需腾退政策性住房。引进人才不受户籍限制。
四、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应诚信申报信息,如实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或居住证;
(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社保缴存证明;
(五)引进人才证明(证书)等。
五、资格审核
街道(乡镇)通过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民政、人社、社保、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保障资格,正式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六、配售流程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源筹集后,由政府指定部门发布配售方案,并组织轮候库的申请家庭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选房。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
初审初校:吴敌 复审复校:郭宏杰 终审终校: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