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住建(分)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村〔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区、开发区申报情况,现将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一、明确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2025年共下达市本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6户,具体分配指标详见附件。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时,充分考虑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节能措施成本增加等因素,在户均15750元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二、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2025年下达任务,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造标准,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力争在2025年9月30日前主体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可采取分批验收、分批发放等方式,加快补助资金执行效率。在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体现向无筹集资金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倾斜政策。
三、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
各区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严格操作程序,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做好镇村两级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存档。在补助对象确定上要实行县级相关部门联审联批制度,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张榜公示的程序,并逐户建立完整的农户档案资料。要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加强与当地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切实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
各区要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基本的结构设计可以是住建部门推荐的通用图集,设计单位、专业人员的专业设计,也可以是承建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施工要点。基本的结构设计内容应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分项工程的建设要点。要充分发挥好改造户、村级组织和农村建筑工匠在危房改造中的积极作用,改造户要参与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共同抓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五个基本”的全部落实,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各区、开发区要结合施工过程中质量巡检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加强政策宣传,让改造户和建筑工匠熟悉有关政策文件,强化安全意识,构筑施工安全防线。
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和宜居农房建设要求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在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建筑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要鼓励引导农户使用琉璃瓦、树脂瓦等美观实用的环保建材,逐步替代和取缔老旧石棉瓦,积极推进净美村庄建设。可通过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等方式,激励农户提高使用环保建材的主动性。新建农房要同步设计卫生厕所,预留排污出口,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鼓励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充分考虑适老化功能需求。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
各区、开发区应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对于任务下达后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动态新增危房,各区、开发区可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先行开工,省级将在下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时予以考虑,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努力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七、加大对特殊困难农户的支持力度
各区、开发区要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无筹资能力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殊困难农户,通过因地制宜地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要加强传统建筑的保护,对于泥草房等传统民居加固的补助标准,各区、开发区在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可以根据成本情况合理确定。
八、强化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
各区、开发区要按照《吉林省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对经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要及时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并建立台账,相关培训信息录入系统。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乡村建设工匠不得参与危房改造。
九、规范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档案管理
各区、开发区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将农户改造档案录入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改造对象确定后要立即将农户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和实际情况三统一,确保同步达到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要求。
附件:吉林市本级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吉林市本级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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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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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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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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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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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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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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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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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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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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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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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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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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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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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初校:郭云和 复审复校:杨斌 终审终校:王春